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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检验检疫局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
2008-05-27 18:31:00
     

为深入贯彻全省系统党风廉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省局有关惩治与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的部署要求,5月26日,丽水检验检疫局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签订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备忘录。市检察院分管反贪污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分管反渎职工作的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处的主要负责人,丽水检验检疫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办公室、法制与综合业务处、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何滨局长介绍了丽水检验检疫局基本概况,主要职能和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市检察院领导介绍了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处的相关职能,通报了近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并结合有关案例深入剖析了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和特点。

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和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协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经双方共同商定,建立查处与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助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双方各确定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的联系。

二是加强情况通报和交流。方便双方及时掌握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分布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强相互进行情况通报和交流。

三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规范丽水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保障职务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移送。

四是加强案件和线索的处理。双方加强对案件移送、举报的案件或线索等方面沟通,邀请检察院参加重大执法检查活动和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促使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能够被及时发现。

五是加强调研及信息交换。双方应加强交换相关信息资料,互相派员参加对方的培训,使双方全面了解彼此的工作性质、流程、相关政策法规等。

六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各自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作用,结合检验检疫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合力,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研究和宣传教育,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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