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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公告
2008-07-03 17:59:00
 

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8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丽检招【2008】1号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考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要求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一、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要求

1

实验室理化检测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分析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熟练掌握气相、液相、气质、液质等仪器操作,有2年以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实践经验;英语6级以上,具有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熟悉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有内审员资格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

检务

(龙泉办事处)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专业,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3

财务会计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财会及相关专业,有会计证和会计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4

检验检疫

(龙泉办事处)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英语6级以上,植物保护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20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花园路636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金

联系电话:0578-2629996、2629961、2629962

传真:0578-2629968

E-maiL:hj@ls.ziq.gov.cn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填好报名表(附后),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及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报名。如采取网上、传真报名的,必须在笔试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送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审核。未及时送审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否则取消资格。

我局将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名单(本局网站公布)。

每个职位与报名符合条件参加竞争的人数在总量上应不少于1:3的比率。如果不足1:3比率时,该职位取消。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所有岗位使用一套笔试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管理类)、申论和英语(难度为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管理类)和《申论》考试范围参照《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管理类)*30%+《申论》40%+英语*30%。笔试满分为100分。

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体检和面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办公室在局网站公告栏上提前3-5天公布。

四、面试及体检

面试前先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其中,实验室岗位不接收大、小三阳及色盲人员。

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 人进入政审。

面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在局网站公告栏上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档案和谈话方式,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情况、身体状况、学习情况、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奖惩情况及家庭状况。

六、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的情况,确定每个职位的人选,在本局网站公示7天后,报省局人事处审批。

 

附:报名表

 

                                   二○○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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